借款担保人责任怎么样划分
借款担保人的责任划分主要依据保证合同中的约定与有关的法律规定:
1.具体而言,假如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根据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2.保证的范围一般包含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达成债权的成本,但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若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保证人则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4.保证期间,假如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出售给第三人,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5.但假如债权人许可债务人出售债务,则需获得保证人的书面赞同,不然保证人对未经其赞同出售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6.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若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还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2、借款担保责任的分类有什么
找法网提醒,借款担保责任主要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两类。这两种担保责任有什么区别主要在于担保人的责任承担方法和债权人的追偿权利。
1.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不可以履行债务时,也就是在债务人经过诉讼或仲裁程序,并经过强制实行仍不可以履行债务的状况下,债权人方可需要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2.而连带担保责任则是指,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直接需要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责任有关法律问题
在涉及担保人责任的法律问题中,质权与留置权有什么区别是应该注意的要紧方面。
1.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它动产或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2.而留置权则是债权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